据本月国知局消息,涉及德谷胰岛素及其复方的核心两项专利无效结果出具。其中,序列专利维持有效,而组合物/用途专利全部无效。本文通过介绍德谷胰岛素及其复方,包括基本信息、专利障碍、竞品情况和市场表现,进一步简析本次涉案专利的无效结果及核心决定点,以期为行业提供一些思考。表1. 涉及德谷胰岛素的两项专利及无效决定情况,参考来源:国知局复审无效部
德谷胰岛素是新一代超长效胰岛素类似物,目前德谷胰岛素的复合制剂有德谷门冬胰岛素、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注射液。
德谷胰岛素及其复方注射液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上,登记序列结构专利(ZL 200480021733.8),2024-07-22到期(经无效程序,根据无效决定第562083号,专利权部分无效);用途专利(ZL200680053516.6),2026-12-21到期(经无效程序,根据无效决定第561760号,专利权部分无效);历经本次无效,最新法律状态更新,全部无效,但尚处于可诉讼期。截止2024年1月17日,德谷胰岛素及其复方注射液,仅原研1家在中国注册上市,暂无仿制获批上市。德谷胰岛素,1 家企业(惠升生物)于2022年7月15日已提交3.3 类上市申请,目前在审评审批中。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1 家企业(惠升生物)于2023年5月7日已提交3.3 类上市申请,目前在审评审批中。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注射液,暂无企业申请生产,多家企业申报批准临床,如通化东宝、联邦生物科技和惠升生物。德谷胰岛素及其复方产品能够为诺和诺德实现超20亿美元的销售额,年报显示2022年销售额21.61亿美元。其中,德谷胰岛素销量最佳,2022年销售13.43亿美元。表2. 2016年-2022年德谷胰岛素及其复方产品销售额,参考来源:诺和诺德年报
表3. 涉案德谷胰岛素专利简介-序列专利,参考来源:中国专利检索平台本专利的专利号为200480021733.8,最早优先权日为2003年8月5日,申请日为2004年7月22日,理论上于2024年7月22日到期。在本次无效决定之前,根据第56208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是1-6,其中独权1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6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以及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经审查,无效请求人提出的证据均无法提供足够的技术启示,同时也没有公知常识证据表明所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为公知常识,请求人所主张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所提交的证据分别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再结合其他证据不具备创造性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在此基础上,引用权利要求1的权利要求2-6不具备创造性的无效理由,也不能成立。就胰岛素衍生物发明而言,尽管不同的衍生物分子通常具备类似的功能活性,但是仍需要基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合理认知,准确认定发明保护的衍生物分子因其修饰方式的选择所实现的技术效果,由此确定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然后对现有技术的整体所能够获得的教导做出客观判断,以便合理衡量发明的创造性高度。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表4. 涉案德谷胰岛素专利简介-用途专利,参考来源:中国专利检索平台
本发明涉及具有长效特性和高锌含量的酰化胰岛素的药物组合物。本发明还涉及用于具有长效特性和高锌含量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以及用于治疗糖尿病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在本次无效决定之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56176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本专利此前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是1-6。鉴于权利要求过长,本文暂不体现,有兴趣的同仁可以自行查看。请求人于2023年5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6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6全部无效。经审查,无效请求人提供的证据公开了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同的药物组合物,其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涉及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方案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被以上证据所公开,是现有技术,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本专利中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其所要求的优先权文件中记载的技术方案不同,则二者不属于相同主题的发明,本专利所要求的优先权不能成立。如果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与本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方案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也相同,则本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后 记
对于惠升生物而言,其产品德谷胰岛素及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分别在2022年7月和2023年5月已经提交3.3类上市申请。而专利登记平台上的两项核心专利,序列专利于2024年7月到期,用途专利被国知局无效。这意味着,惠升生物的德谷胰岛素及德谷门冬双胰岛素产品有望在序列专利到期后,合法获批上市。
【附图】
德谷胰岛素登记序列结构专利(ZL 200480021733.8),无效决定565025号(发文日:2024-01-08),专利权维持。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德谷胰岛素登记用途专利(ZL200680053516.6),无效决定564655号(发文日:2024-01-10),专利权无效。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2、专利信息:中国药品上市专利登记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欧专局3、注册信息:FDA、EMA、PMDA、NMPA等官网4、德谷胰岛素登记序列结构专利(ZL 200480021733.8),无效决定565025号(发文日:2024-01-08)5、德谷胰岛素登记用途专利(ZL200680053516.6),无效决定564655号(发文日:2024-01-10),